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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时的应如何理赔
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时的应如何理赔 我的货车遇另一车追尾,交警认定我方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责任分摊比例为我方承担40%,由我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规定认为,在次要责任时他们只负担30%。
   而我的车是挂靠在一家汽车公司的,保险是我出钱,汽车公司买的。现在庭上,汽车公司和我一样对保险公司只承担30%的免赔条款不知情,请问:一是这责任在哪,是否该我个人承担10%?二是法院的判决是否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适用?三是我还买了不计免赔的,这指的是哪部分?谢谢!
2010-06-23 17:08 阿超333(四川-南充)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23 18:11
依判决书执行。
2 110网律师  2010-06-23 19:32
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是四六还是三七,并无统一规定,判三七开的较多(判四六或三七,都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事)。交强险内2000元可直接判对方保险公司承担,商业险中法院不能直接判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具体你10%是否承担多了,得依据你与保险公司签订商业险的合同来评价。因法律关系不同,判决的效力范围也不同,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按法院的判决来担责的,除非专门提起保险合同诉讼。不计免赔有好几种,不知你说的是哪一种,既然买了不计免赔,就该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3 喻远军律师  2010-06-24 08:05
依据责任认定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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