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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我的责任如何划分,如何理赔
发生车祸,我的责任如何划分,如何理赔 2009年11月16日,下午放学后,我和五名老师(包括校长)共同加班,大约六点多一点出校门回家,四人都上了我开的私家车,由南向北行驶。这时天降大雪,路况、视野很不好。我一直放在二档,大约以2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中途有两人下车。然后我们继续前行。行车不多时,有一辆大型货车和我会车过后,我就发现在我的前方有一辆大型车由北向南行驶,冲我驶来,这时我就减速,刹车,并向右打方向,已经来不及了,这辆车直接撞在我车的左前方,我和后排坐的人问题不大,副驾上的严重受伤,(医疗费大约五万)。这辆大型货车是越过双黄线撞上我的。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的责任有多大,假如对方全责,我如何理赔,假如我有2成责任,我又该如何理赔中?谢谢!
2009-11-20 10:35 月照九州(宁夏-银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20 10:55
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认定书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 常斌律师  2009-11-20 13:21
我看了你描述的情况
1,应先等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出具后,责任就明确了(估计对方全责)
2,从民法原则上讲,你载同事下班属于“好意同乘的行为”,在实践中各种情形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
你可以等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与我联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11-20 16:55

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此事即可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要求工伤保险补偿,两者可兼得。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大小,向对方主张相关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同时,也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了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11-22 09:09
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让交警作出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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