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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男性朋友在2018年5月左右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在交往期间
我的一位男性朋友在2018年5月左右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在交往期间 我的一位男性朋友在2018年5月左右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在交往期间,女生的手机在两人玩耍期间丢失,当时男生说要赔他,女生不让。随后在2018年11月分手,于2019年1月联系我这个男性朋友并要求赔偿手机3000元,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处?。
2019-01-22 19:10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明伟律师  电话:18202029150  2019-01-22 19:14
要看丢失与他是否有关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01-22 20:24
您好,男方不需要赔偿
3 陈铠楷律师  2019-01-22 19:13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4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1-22 19:36
丢手机是否与其有关,是否有过错,无过错不担责
5 周三明律师  2019-01-22 20:34
不用理会。
6 冯倩雯律师  2019-01-23 01:48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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