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面积计算 合同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合同中注明阳台为封闭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0.18条规定: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规划许可也规定封闭阳台按一半计算面积。现在交房了,房产公司按封闭阳台全面积计算房款,请问是否合理,购房人要维权怎么做合法,请告知
2013-01-20 17:44 TGPOWE……(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20 17:46
这是不合理的,可按约定履行
2 李建成律师 2013-01-20 17:45
不合理,按规定履行
3 徐卫东律师 2013-01-20 17:46
委托相关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4 赵江涛律师 2013-01-20 17:55
已经回复
5 李同红律师 2013-01-20 19:15
不合理,可以起诉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3-01-20 19:39
您好,住建部出台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共分三类,一类是建筑设计行业的计算规范,一类是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方面的计算规范,还有一类就是房屋销售面积方面的计算规范。虽然两套标准均是住建部下发,但执行的范围有区别,特别是房屋销售面积,只能按2000年出台的《房屋测量规范》的标准计算。对于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的规范只适用在建筑设计领域,而不是房屋销售方面。参考以下文章//***.com/p-996319369526.html,相关起草人胡晓丽处长作出过解释,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