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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借款3600元,但实际到手才两千七百多好像,由于我的疏忽忘记了还款日
我在*借款3600元,但实际到手才两千七百多好像,由于我的疏忽忘记了还款日 我在*借款3600元,但实际到手才两千七百多好像,由于我的疏忽忘记了还款日,*没有任何提醒直接给我的家人朋友打电话说要起诉我还要上征信,我进app一看两天逾期费三百多,我想知道他们这又有砍头息逾期费也直接超出国家规定范围,那么起诉我的话到时候我是不是只需要偿还到手的金额还有合理的利息就可以
2019-01-19 12:46 小酸酸(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9-01-19 13:03
一般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 韩士队律师  2019-01-19 14:10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以放贷为常业,对外放贷行为无效,只需归还本金。
3 李大贺律师  2019-01-19 15:3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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