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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一些问题
关于工伤赔偿的一些问题 我在饭店做服务员,在上班期间被开水烫伤了脚,很严重,医生说会有大半个月没发正常走路,公司那边一开始是请病假,但现下也快过年了,想辞职了,应该是停工留薪的,那我应该可以拿到多少钱呢
2013-01-20 16:03 木马63(浙江-嘉兴)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20 16:22
需要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20 18:09
工伤期间,待遇不变。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1-20 19:31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4 江珍来律师  2013-01-20 16:13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5 林传雄律师  2013-01-20 16:28
要做鉴定
6 110网律师  2013-01-20 16:43
先别辞职,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出来之后看情况决定。
7 110网律师  2013-01-20 23:16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8 110网律师  2013-01-21 08:28
按照之前的平均工资发放
9 110网律师  2013-01-23 15:45
你可以要求适当赔偿。
10   2013-01-23 16:35
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条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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