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渗水,我应该告谁? 你好,我家住在南山后海,我家楼上渗水,造成我的房屋墙体损坏,刚开始没那么严重的时候,墙体只有几个地方有冒泡的清况,当时就和楼上反应,让其尽快处理好渗水问题,楼上的业主是香港人,在管理处都没有登记其资料不能直接联系上业主,在管理处得知这物业一直是一位姓赛的先生代为管理,现在出租中。让管理处和居委会找赛先生协商处理,赛先生一直以联系不上业主为由一直推拖,现在墙体表面有大块发酶和起泡的现象了眼看就要大面积脱落,现在想起诉楼上,不知道应该告谁,是租客?赛先生?业主本人?还是三位一起告。目的想让楼上解决渗水问题和赔尝渗水造成我的损失。
2010-06-22 21:31 mm13mi……(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22日 21时55分
首先,要看房屋是否过了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防水保修期为最低为5年。且,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同时出具了《房屋质量保证书》。如果在保修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渗水,开发商才是合适的被告。如果因楼上业主的原因(如装修时没做好防水工程),则应起诉业主本人。
所以在渗水原因没有查明清楚以前,是无法确定由谁承担责任的,故你可以同时起诉开发商、业主作为共同侵权人,起诉后向法院申请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法院就可以确定谁来赔偿了。
所以在渗水原因没有查明清楚以前,是无法确定由谁承担责任的,故你可以同时起诉开发商、业主作为共同侵权人,起诉后向法院申请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法院就可以确定谁来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