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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但是没有加班费。
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但是没有加班费。 我在民营的超市工作,工作时间为16:30至第二天的8:00。做一天休一天,但是每个星期的星期二,店长休息,所以应该早晨下班的会延长到12:00,晚上上班的会提前到12:00。
这样计算的话,每两个星期,我们的工作时间是117小时,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8。35小时,而且没有休息日。但是我们的工资是1200+150的夜班补助。没有给任何加班费,遇到法定的节日会有三倍的工资。我需要到什么部门申请维权?
2013-01-19 15:11 atssat……(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19 15:20
你好,可以向当地领导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19 15:44
你好,单位加班没有工资,属于违法的,搜集相关证据,可以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等,以便后期赔偿有据可查。
3 110网律师  2013-01-19 15:47
到归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可要求支付加班费及赔偿金,并可视情况提出其他相应请求。
4 毛健民律师  2013-01-20 10:09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3-01-21 00:17
向当地领导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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