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己的名字给别人贷款 2005年12月30日,别人让我以我的名义贷了5万元,同时他与我写了此款是他用的证明,后来信用社多次催款,我也多次向他催还,他一直本息未还,信用社通过法院对我下了一个支付令,我上交了异议书,现信用社又在法院把我起诉了,用钱人经我多次追要,他也没还钱,但他说开庭时可以把债务追加到他身上,是真的吗?我是不是以后和此事就无关了?
2013-01-18 23:25 孙松涛(山东-临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19 00:20
你好:起诉解决,要求还钱
2 110网律师 2013-01-19 10:59
得信用社同意才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3-01-19 16:19
你可以起诉追讨。
4 张沂峰律师 2013-01-20 22:21
信用社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