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承诺书算不算有失公平?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即将登记结婚,男方名下一无所有,婚房、积蓄均为男方父母所有,以防万一要求男方写下承诺书:若男方违反婚姻法或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一次赔偿女方人民币一百万元整。一式两份签名手印。这样的承诺书算不算有失公平?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13-01-17 22:59 crabap……(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1月18日 07时38分
不生效,这是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1-18 13:09
这种协议没有什么实际效果
3 张向锋律师 2013-01-18 13:47
如此承诺,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