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河南商丘,我妹妹在北京打工,在8月24号休息时出去一直没有消息,他们店经理去公安局报案说不行,
咨询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杞县公安局
是不是在公安局留有案底的人,都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了?
公安局又道理这么关人嘛?
有没有法律规定公安局一定要退回保释金的?
我是学生,学校私用公安局的公章,该怎么样举报啊
公安局可以起诉吗
公安局不给改名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