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安普惠贷款5万元,当时全部手机操作,没有告知利息费用,结果下款48500 我在平安普惠贷款5万元,当时全部手机操作,没有告知利息费用,结果下款48500,每月还款2572,共计还款36期92592!当时由业务员电话教我操作!我办理是24期,现在算下来利息就给了42592
2018-12-27 14:15 眼哥(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12-27 14:19
您好,利息不合法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8-12-27 14:23
找律师咨询 协助你处理
3 李洪霞律师 2018-12-27 14:19
你好。网贷平台或者是分期平台大多不正规,利息太高。建议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履行,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含各种违约金,手续费)可以拒付,如果不履行还款,可能会被起诉,或者会被催账公司威胁催帐,影响征信。
4 周三明律师 2018-12-27 14:20
利息不合法
5 110网律师 2018-12-27 14:35
你好,一般超过24%的利息就可以不用支付
6 李小利律师 2018-12-27 14:55
你好,利息过高。
7 李大贺律师 2018-12-27 15:1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相关法律问题
去年3月,通过手机在平安普惠贷款10万元,扣除前期费用下款9万多
4个回复我在平安普惠i代手机贷款已还了一半,剩下一半实在没有能力还,因为他们什么保费跟利息太贵了
2个回复我在平安普惠办的贷款下款了结果一看利息太高了我不想用了,他们还要求我付1800的手续费这也太坑了
4个回复我在深圳平安普惠贷款出现很多疑问,交了6500的什么费用,但迟迟没有下款
6个回复你好!被平安普惠设套贷款了,除了本金和利息,另多了一项费用超高
1个回复我在普惠金融贷款一部手机当时是200多,我交了几百块拿了那个手机欠普惠金融19003个月我没有还上
5个回复申请了平安普惠贷款,成功了,贷款没有到账,利息太高,想取消贷款
4个回复我昨天申请了北京平安普惠贷款,一开始我问那边有没有任何费用,那边说没有任何费用的
4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