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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去年10月份我分期买了部手机,当时与店员沟通是办理的一年(12个月)的分期
大家好!去年10月份我分期买了部手机,当时与店员沟通是办理的一年(12个月)的分期 大家好!去年10月份我分期买了部手机,当时与店员沟通是办理的一年(12个月)的分期,当时有签了合同并盖有指纹,由于不懂,没有拿一份合同,且店员也没主动给我一份,另外当时与贷款公司在电脑上用电子笔签名有一份合同,但是电脑上的合同类容跟本没看,当时店员一直提示签名就好,(也是手机店里),原本一直以为今年10月1日是最后一笔还款,可是11月1日收到贷款公司电话催还款,告知说是办理的18个月的分期,由于没时间处理,(考虑不交,贷款公司会打电话给家人,有影响)现在已交14个月,感觉被骗了,明明手工签的合同是12个月,可现在没有这份合同,手机店也不配合提供,贷款公司发邮件过来的是电子合同,(我认为可以人为修改),当时贷款了3688元,分期12个月,每个月还款361元,(还款本金307元、利息54元),如果按18个月,(每个月还款本金204元、利息高达157元),算总帐等于贷3688元,18个月,还利息要2810元,2810÷3688=0.76x%=76%的利息,是不是被套路了,我该怎样维权,求大家帮助!谢谢!
2018-12-23 14:01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2-23 14:03
超过银行同期利息4倍或者2分以上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 冯倩雯律师  2018-12-23 17:18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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