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工作十个小时,有苦难言,该找谁???? 我是做超市收银的,一天要站十个小时,新员工刚来了两个星期,这两个星期没有休息,也就是说这两个星期一共工作了一百四十个小时,这样合理吗?新员工做了两个月了,有病想休息几天不让,说是不满三个月不让请病假,这样合理吗?我们该找谁呢?该要求怎样的赔偿呢?我想请教一下律师们,我们该怎么做
2010-06-20 22:21 宝蓝豆(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21日 08时05分
找劳动监察大队
2 王军律师 2010-06-21 09:22
不合理,可以要求加班费。
3 毛健民律师 2010-06-21 09:30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