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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差额补偿,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什么意思
关于工伤赔偿差额补偿,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什么意思 本人工伤十级,社保赔偿一部分费用,现本人求偿公司给予差额部分,公司让签一份协议,说因我的因素工伤,而且把补差额的部分与公司应赔偿的部分都在我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这合理吗?
2013-01-15 10:58 华军1979(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15 11:0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协商解决。
2 江珍来律师  2013-01-15 11:19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给就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15 11:29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解除时才支付,其他的应现在支付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15 14:22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 李翠英律师  2013-01-15 19:14
不合理,你可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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