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的责任问题 2009年6月1日,王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约定利息两分,还款期限为两年,并要求担保人(即甲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王某的贷款和利息还清为止。三方都签订了合同,现王某无法偿还款项,2013年1月4日,李某向法院申请要求甲某承担保证责任,请问甲某现在是否要承担责任。
2013-01-14 19:45 juliet……(福建-厦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1-14 19:46
甲承担连带责任
2 刘青芳律师 2013-01-14 19:51
你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 陈奇斌律师 2013-01-14 20:53
甲承担连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1-15 11:01
可能已经超过担保期限。
积极应诉,很有可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积极应诉,很有可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1-15 14:15
不需要,过期了
6 110网律师 2013-01-15 15:28
担保期限没有届满
7 110网律师 2013-01-15 16:22
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