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幼儿园受伤,下巴缝了4针,园方应怎么赔偿? 2013.1.10日下午,小朋友吃过饭后,儿子同学推了我孩子一把,一下子,把下巴磕烂了。医药费是孩子家长负担的,请问学校就可以不管了吗。学校只答应每月免学费20月,这样对吗
2013-01-13 15:18 bk@163……(河南-鹤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13 15:26
幼儿园有过错。
2 许传中律师 2013-01-13 15:28
你好,院方承担约30%的责任
3 林传雄律师 2013-01-13 16:46
可以先协商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13 21:09
校方需要承担责任,因其没有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