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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若股东已全额实缴,是否需要承担额外债务?
子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若股东已全额实缴,是否需要承担额外债务? 目前子公司资不抵债,计划破产清算
一共两个股东,大股东A是上市公司,占股60%,已全额实缴
小股东B是个人,战股40%,未实缴。
子公司一直由上市公司控制人事和财务等一切经营事务,如果债权人追讨,
债务应该由大股东A出,还是由小股东B出?
2018-12-13 20:01 159005……(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8-12-13 20:03
所有股东一起承担
2 颜培卿律师  2018-12-13 20:03
B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 张向锋律师  2018-12-13 20:16
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对缴纳注册资本承担连带责任。
4 陈铠楷律师  2018-12-13 20:35
所有股东一起承担
5 韦云律师  2018-12-13 21:53
如A出资到位无抽逃,无公司财产混同,有积极清算,就只是小股东B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6 李军律师  2018-12-14 10:42
公司债务公司承担。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出资,在应出资范围内承担。
大股东已出资,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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