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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小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前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行走在机动车道路时突然向左转向
我驾驶小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前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行走在机动车道路时突然向左转向 我驾驶小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前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行走在机动车道路时突然向左转向,期间没有开转向灯也无打手势。我急刹车但还是碰了一下三轮车,导致三轮车侧翻。驾驶员说手脚痛。我出于人道主义马上打120叫就护车,同时报交警和保险。我小车证件齐全。怀疑三轮车是超标车,驾驶员经交警询问也无驾照。请问责任如何定?交警如果和稀泥让我认全责该如何对应?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2018-12-06 13:39 ask201……(广西-贵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8-12-06 17:56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
2 殷运健律师  2018-12-06 16:06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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