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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夫妻双方各自有子女。男方希望把财产全部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女方又不舍得和男方离婚
重组家庭,夫妻双方各自有子女。男方希望把财产全部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女方又不舍得和男方离婚 重组家庭,夫妻双方各自有子女。男方希望把财产全部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女方又不舍得和男方离婚。最后争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决定去公证处签了一个协议,一套房和车子归男方极其亲生女儿,另一套房子归女方一人所有。协议签了,但工作人员建议说“不必公证,还要花费上万块,不值得。到时候就算公证了,一方反悔,公证也没用。”于是,协议没有进行公证。想问一下,这样可以保证女方那一套房归女方所有吗?
2018-11-28 17:28 ask201……(海南-海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18-11-28 23:56
可以协商解决
2 李贵宝律师  2018-11-28 17:34
很难保证女方那一套房归女方所有
3 苏治民律师  2018-11-29 10:16
签订的书面协议只要不违法,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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