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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了,但前妻不断以小孩的安全来要挟,如在财产的分配上不答应她就和小孩一齐跳楼
已经离婚了,但前妻不断以小孩的安全来要挟,如在财产的分配上不答应她就和小孩一齐跳楼 已经离婚了,但前妻不断以小孩的安全来要挟,如在财产的分配上不答应她就和小孩一齐跳楼,请问我可以以小孩的安全为由拒绝她探望小孩吗?
2018-11-18 14:46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1-18 14:52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1-18 15:04
无法协商可以起诉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8-11-18 15:11
直接起诉要抚养费
4 林俏龙律师  2018-11-18 15:53
可以暂停其探望权,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要挟内容
5 刘甲律师  2018-11-18 16:02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6 李翠英律师  2018-11-18 20:32
你好,把这些威胁保存起来,如果严重的,可以拒绝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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