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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 2008年10月,我与买受人签定了一份合同,将我一套拆迁安置房100平米以17万元卖给他,当时房未完工,买受人开了一张5万元的银行存单,存单开的是我的名字,交给了我,合同约定交房时再给12万,但存单他设定了密码,我到银行去取款,密码不知道就没有取到款,所以存单一直在我身上保管着,2010年2月,房价涨了许多,买家以当时的价格来要这套房,我不肯卖,他上诉到法院,不但要将那5万元的存单拿回去,另外还要我赔偿他5万元,请问律师,他另外向我要5万元合法吗?法院会支持他吗?谢谢!
2010-06-17 20:55 华应跃(江苏-镇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17 21:18
合同无效,你只需退还他5万元。
2 孟凡营律师  2010-06-17 23:58
   你好。对于小产权房买卖问题,目前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因此合同无效,其主张赔偿5万的主张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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