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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今年四月一日入职,实习期一个月,公司从6月份给我们买社保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今年四月一日入职,实习期一个月,公司从6月份给我们买社保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今年四月一日入职,实习期一个月,公司从6月份给我们买社保,签了一份所谓社保合同,上面写的是劳动合同,只让我们填了封面的个人信息和最后一页的签名,现在这个合同也作为劳动合同,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我能找到证人证明此事为真事,请问这个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拿到双倍工资赔偿吗吗?我目前还在职,需要收集些什么证据呢?平时发工资都是发现金,每个月都会少发一些。谢谢律师!!!
2018-11-17 10:09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1-17 10:12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11-17 10:34
您好,劳动局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8-11-17 10:13
你好,劳动合同签订了是没有双倍工资的
4 陈铠楷律师  2018-11-17 11:23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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