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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人身伤亡赔偿
工地施工,人身伤亡赔偿 一施工小队与屋主口头协商为屋主承包房屋建设四层,建成四层后,屋主要求加建一层。在加建第五层中,城管建设发现其第五层为违建,并发出通知整改拆除。但屋主不管城管的拆除通知,要求施工队继续加建抢建,在抢建过程中(即下发通知的第二天),在低层地面施工的小队工头被第五层的一根钢铁因松动掉下打到头部,钢筋直插入头部有4公分(当时没有带安全帽),到医院治疗六天后工头抢救无效死亡。工头年龄27岁,有一五岁小孩,老婆有一五个月的身孕,都是非农业人口。请问这种情况应得到的赔偿是多少?屋主与工头各占的赔偿责任是多少?
事情发生在2012年12月29日,准备请律师介入,请指点,紧急。
2013-01-06 15:12 swg452……(广东-广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06 15:26
先进行工伤认定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06 15:46
你好。参照当地人损标准赔偿。直接537589元。不包括其他被扶养人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3-01-06 15:13
具体赔偿数额得根据案件情况而定,建议来律师所面谈。
4 刘健雄律师  2013-01-06 15:16
房主和工头要负连带责任。建议请律师介入调解工作。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我或来我所面谈
5 孙新律师  2013-01-06 15:17
您好!属于工伤,建议去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6 孙新律师  2013-01-06 15:19
应当由公司或雇主承担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3-01-06 15:46
因公死亡有赔偿。房主有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8 陈贤良律师  2013-01-06 18:27
屋主与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9 杨艳国律师  2013-01-06 19:13
要看具体情况,可能构成工伤或者人身伤害,协商不成尽快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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