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爱人需要签字担保合理吗? 我老公是某有限公司法人,但他没有出资也没有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妹妹是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现他们向银行贷款2000万,银行要求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爱人签字,我想知道:1、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为什么要涉及家庭财产呢?他们公司之前也做过贷款(共一千多万)是我没有签字的。2、如果一定要追加个人连带责任,必须以家庭的形式吗。3、我老公实际是帮老板打工的,可否实际控制人及其爱人签就可以,或者其妹也是股东,而他妹妹的爱人不用签,两个股东及其爱人签可以吗,一定要追加法人及其爱人的吗,有什么法律责任后果呢。4、我老公只是打工的,如万一公司破产,他承担什么责任呢。谢谢!
2013-01-06 11:36 comine……(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1月06日 11时42分
1,原则上不需要涉及家庭财产,但银行贷款是需要提供一定担保的,而家庭财产中是有担保人或贷款人份额的,所以银行的要求也不违法。当然如果你们不认可可以不签字,是你们的权利
2,不一定是家庭的形式,有财产担保即可
3,如果你和你爱人签字就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了,你们认为风险太大可以不签
4,只是员工本身的话不需要对破产承担责任,但对于银行贷款你老公如果作为贷款人签字了就需要承担连带还款义务了。
2,不一定是家庭的形式,有财产担保即可
3,如果你和你爱人签字就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了,你们认为风险太大可以不签
4,只是员工本身的话不需要对破产承担责任,但对于银行贷款你老公如果作为贷款人签字了就需要承担连带还款义务了。
2 李建成律师 2013-01-06 11:41
您可以到律所详谈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06 11:43
有可能是银行要求提供担保。
担保遵循双方自愿,但银行也有权决定是否放贷。
只要未以担保人身份签名的,公司的债务与你老公是无关的,只与公司与担保人有关。
担保遵循双方自愿,但银行也有权决定是否放贷。
只要未以担保人身份签名的,公司的债务与你老公是无关的,只与公司与担保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