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 我是关于购房产生的纠纷,我是买方,想仲裁裁定我胜诉后,强制执行前进行财产保全,因为担心如果我败诉了还得承担财产保全的费用,不知道是否可以?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2018-11-09 08:38 binger……(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年11月09日 08时43分
你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11-09 08:42
联系办案人员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11-09 08:42
你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