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不当得利?如果不能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本人开车将两位老人撞倒,我全责,经交警处理给予对方11500元,本人将钱给了对方,对方也给我打了收条,但住院的单据一直不给我,使本人不能找保险公司报销。对方以单据为由再要1000元,称不给钱就不给单据,交警无奈,让到法院起诉,法院以无现金交易为由拒绝立案。后交警说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对方,请问这样可以吗?
2013-01-05 20:09 376242……(河北-邢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1-05 20:35
属于不当得利
2 孙新律师 2013-01-05 20:13
可以,属于不当得利
3 110网律师 2013-01-05 20:14
可以,属于不当得利
4 孙新律师 2013-01-05 20:24
不属于不当得利。
5 林太龙律师 2013-01-05 20:42
是否考虑起诉保险公司并追加两位老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
6 孙新律师 2013-01-05 21:55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