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公司辞退,公司应该给予当事人如何补偿 我从2011年2月20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我老板的公司工作,且31日由于我休息,我回家了。可是公司领导在31日开会决定后给我打电话说我包括我们另外两个同事一起被无故辞退了,叫等几天去领工资。在我工作的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如果要单位赔偿应该是哪种赔偿方式?金额大概是多少?怎么一个核算方式?有哪些《劳动法》条款可以作凭?
2013-01-05 16:55 szq328……(重庆-长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1月05日 16时54分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01-05 17:11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补偿。
3 张宰宇律师 2013-01-05 17:41
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3-01-05 17:4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补偿金。
5 林传雄律师 2013-01-05 19:10
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3-01-05 22:3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一年一个月的标准;未交保险可以要求补缴保险和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未签订合同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