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买下八年的小区二楼,在购买时特意向开发商要求在备注中写名前后大露台使用权归我户使用 已买下八年的小区二楼,在购买时特意向开发商要求在备注中写名前后大露台使用权归我户使用,并经过公证处公证通过,现一楼商户未经协商,要将太阳能安放在我户露台上,请问我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11-05 11:42 安良设计(安徽-黄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1-05 12:08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相关法律问题
有关小区露台使用权有已公证开发商备注使用权情况下如何保障
2个回复你好,我是一业主,在商品房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楼的套间,还送给我一个有使用权的40多平方的大露台
0个回复请问购买的小区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当时买的时候只签有一个车位使用权协议书
3个回复我是铸鑫房地产公司在寿阳开发的公园国际小区的业主,我全款买下的房子被开发商老总拿去抵押给晋城银行
3个回复请问买房时,开发商销售员告诉我们买二楼,有露台使用可以放桌子撑伞品茶
4个回复请问开发商一直承诺的小区后门接房前忽然说要变成消防门合理吗。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换门吗
3个回复购买的商品房由于没有按时接房现在申请退房,开发商也同意了,然而开发商要求不按合同约定赔偿
1个回复开发商开发二期!所有施工车辆从我们一期交付使用的小区进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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