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甲乙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约定乙签订之后先支付首期房款10万元,在1999年3月10日支付剩余的房款
甲乙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约定乙签订之后先支付首期房款10万元,在1999年3月10日支付剩余的房款 甲乙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约定乙签订之后先支付首期房款10万元,在1999年3月10日支付剩余的房款,开放商于1999年10月1号交付房屋,乙按约定支付了首款但是迟迟未支付第二期房款,开放商也未交付房屋。到了2001年3月,乙要求甲交付房屋,甲则要求支付房款,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乙认为甲要求支付房款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于是上诉法院要求甲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这个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2018-11-02 18:16 ask201……(重庆)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8-11-02 18:46
可以带上合同材料面谈
2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8-11-02 19:37
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3 唐海洋律师  电话:15523988898  2018-11-03 08:06
都过了诉讼时效
4 陈铠楷律师  2018-11-02 18:36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11-02 18:43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6 宋福文律师  2018-11-02 20:21
购房者 交付房款是先义务   所以购房者在未支付 剩余房款的情况下 诉请开发商交付房屋得不到 支持
7 王玉君律师  2018-11-03 09:37
这个案例属于双方均有违约责任,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