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校区33层,我们住5楼,冬天油渍凝固很容易堵塞主下水管,4楼是单独的下水道并不影响他们,之前大大小小的厨房下水道反水已经好几次,前几天又大量反水导致来不及清理泡了我家的地板,虽然事后物业清理主下水道后恢复正常,但是他们贴出告示,说以后这种情况的清理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因为我家楼层矮,影响最大,楼上的住户不一定会分担此费用,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责任在谁?物业有没有定期清理主下水道的义务?
2013-01-04 16:59 qdning……(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怀臣律师 电话:13103759131 2013年01月04日 17时01分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你可以要求6至33层的住户承担漏水造成你家的损失。
你可以要求6至33层的住户承担漏水造成你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