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行为属于是违法犯罪行为吗? 我朋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17岁的女孩,然后约这个女孩和其他几个网友出来一起喝酒,喝酒期间,我朋友搂着这个女孩,时不时摸这个女孩的腿,和隔着衣服摸这个女孩的胸,这个女孩时不时的跑出去接电话,接电话回来,我朋友突然把她抱到自己的腿上,和她一起喝酒。最后,在送女孩出租车的路上,我朋友一直搂着她,这个女孩还一直接打电话,我朋友把她送上出租车。第二天,我朋友约这个女孩出来看电影,期间我朋友一直在摸了这个女孩的腿。几个星期之后,我朋友再次约这个女孩和她的朋友出来喝酒,四个人喝了一瓶参兑冰红茶的洋酒,女孩要求要看5D电影,我朋友陪她看了,期间我朋友伸进这个女孩衣服里摸了这个女孩的胸,我听朋友说,大概摸了两把,女孩一直在看电影,然后我朋友摸她的腿,想摸她的私处的时候,被她用手挡开了两次,出来的时候这个女孩付的钱(一开始我朋友付的钱,最后超时间的钱是这个女孩付的)。最后把这个女孩和她的朋友送到出租车上。然后又过了几天,这个女孩又找到我朋友,然后他们一起去喝酒,我朋友只是搂抱了这个女孩,喝了一会后,这个女孩提前走了,然后只剩下我和我朋友了。事情已经过去几个月了,这个女孩的男朋友突然找到我朋友,说我朋友非礼她女朋友,问我朋友是愿意官了还是私了,还让我朋友拿5000元赔偿。我朋友见这个女孩我都是跟着的,请问我朋友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啊?是什么罪啊?应该怎么办啊!
2013-01-01 22:08 cm4000(河南-驻马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怀臣律师 电话:13103759131 2013年01月02日 08时2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朋友和女孩子是双方自愿发生的亲昵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朋友和女孩子是双方自愿发生的亲昵行为,不构成犯罪。
2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01-01 22:16
不构成犯罪。
3 郭希玲律师 2013-01-01 22:11
你好,涉嫌猥亵妇女罪
4 孙新律师 2013-01-01 22:11
不构成犯罪。
5 孙新律师 2013-01-01 22:16
你朋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用赔偿。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01 22:47
你好,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3-01-02 08:45
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