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用手机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恐吓举报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
用手机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恐吓举报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 举报人在去举报的当日凌晨,在与举报人的生日数字相同的时间,接到手机恐吓短信。短信恐吓举报人“已撞到网络黑社会的黑网上,。。。务必记住不要去是非之地,。。。自保吧”等等带有明显的人身威胁的语言。发恐吓短信的手机为北京地区手机,号码是:18810728803。这种恐吓举报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
2011-12-28 21:11 起步停车(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1-12-28 21:14
属于违法
2 余成虎律师  2011-12-28 21:20
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3 孙新律师  2011-12-28 21:35
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4 谷友军律师  2011-12-29 08:11
属违法行为
5 赵亮律师  2011-12-29 11:31
你可以报警 让警察警告对方 再发这样信息就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