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责任认定 我是河北霸州市胜芳镇的,我仓库在2012年12月28日发生了火灾,当时仓库里没人,据目击者说是我库房前院的电瓶车充电引起的火灾,现在他家不承认,消防来勘察不问明起火原因不听目击证人的叙述,在现场看看两边的燃烧过的木炭就断定是我仓库门后的几根木棒燃烧把铁皮墙烤红在把他家的劈柴烤着的结论。还有勘察员还说我门后的木杆烧的一点没剩,而他家的木材垛下面没有烧透,也就是没有烧到最下面,就断定是我这边起的火烧的他那面,而不是他那面起火烧的我这面,我对此说法不服该怎么办?
2013-01-01 22:01 李惠龙(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3年01月01日 22时04分
答: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