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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
部门经理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 我是无固定期限正式合同,是导游,英语和越南语导游,因部门调整,越南业务撤销,同时招聘我入职的经理也已经自己辞职另立门户,所以我上班的该部门总经理要求我在年底前(12月31号)自己写辞职报告辞职!ps:该部门还另有英语业务,同时我可以胜任。请问这是否合法?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多少补偿?谢谢
2012-12-29 22:45 赖昱燊(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电话:15901128689  2012年12月29日 22时46分
您好
1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2 李同红律师  2012-12-29 22:46
不要写,单位做法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2-12-29 22:46
如果非出自自愿,你可以拒绝这种无理的要求,可要求单位辞退你
4 李建成律师  2012-12-29 22:57
您好,部门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但补偿要根据当时双方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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