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要拍卖唯一住房,怎么办?有什么别的说法? 我丈夫在婚前贷款买的商业住房,一直出租,贷款一直由一个欠我丈夫钱的人按月偿还,后来那个人跑了,我们不知道贷款没交,担保公司一直也没通知我们,今年12月,法院下达了强制执行书,日期写的是9月12号,我们12月4号因为我丈夫的工资卡被冻结了才知道的,我家全靠丈夫一人的工资生活,这是全家唯一生活来源。这个月生活费全是借的。法院告诉我们一月份前处理好,否则要来评估拍卖。我们就现在这一套住房,一家三口也没地方搬,该怎么办?法院说以前来我家里敲门无人(我以前不在这住,为孩子上学租房)后来门上贴过纸条,可是我们没有收到(我们的房子以前出租了,有纸条我们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强制拍卖要我们搬出么?我们没有别的房子呀,我没有收入,只有我丈夫一个人有,这种情况我们最好怎么办? 我们住房在立山,担保公司在铁西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
2012-12-29 10:47 66aiji……(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2年12月29日 10时54分
答:申请再审,得到支持时,可以执行回转。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12-29 10:49
这是违法的,你可向人大投诉的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29 11:00
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