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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姥爷膝下有子女4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姥爷已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套
姥姥姥爷膝下有子女4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姥爷已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套 姥姥姥爷膝下有子女4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姥爷已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套,其中两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常年不闻不问。
   现在姥姥还在世,可是四个子女中,两个女儿常年照看老人,家庭条件也不好。想处理了姥姥姥爷名下的房产当做赡养老人的费用。
   老人生前没有立过遗嘱,那么对老人常年不闻不问的两个儿子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或者遗产分割,四个子女所分配的比例如何定?
2018-10-10 11:31 殇傷(山西-太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8-10-10 11:32
死者个人遗产父母孑女配偶平等分配,养的多分
2 陈铠楷律师  2018-10-10 11:35
死者个人遗产父母孑女配偶平等分配,没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3 孙新律师  2018-10-10 11:43
没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来电详询
4 任丽红律师  2018-10-10 13:35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有继承权,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5 孙新律师  2018-10-10 15:21
子女都有继承老父亲财产的权利,老人可分得五分之三,其余子女各分得房子的十分之一
6 白马环律师  2018-10-10 15:35
未尽赡养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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