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有关赔偿问题 张某与李某离婚,俩个孩子一人一个,男方李某不尽义务,女方全管。4年后男方李某有证明判给张某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王的。今起诉张某与王赔偿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抚养孩子的费用及精神赔偿几十万,请问法院能支持吗。如支持俩被告如何分担赔偿
2012-12-28 17:13 gouzi1……(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12-28 22:14
你好,如果有确凿证据,法院是支持赔偿抚养费的。
2 孙新律师 2012-12-28 17:18
请直接联系欧阳黎炯律师,电话:13436314782
3 110网律师 2012-12-28 17:20
应当只告张某,要求支付抚养支出及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