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租客于2018.1.7日签订两年租房合同,约定每月1日前不交房租没收押金并收回房租 我与租客于2018.1.7日签订两年租房合同,约定每月1日前不交房租没收押金并收回房租。9月初租客提出搬走但又不说时间,20日后多次交涉房租未果现在10.7日,不交房租不搬走,且当着警察说我换锁她就撬门。问她东西还在我家,我能换锁吗?换锁后如果她撬门属于什么性质呢?
2018-10-07 15:29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袁珍律师 电话:18229852913 2018-10-08 12:43
按合同约定执行。
2 陈铠楷律师 2018-10-07 16:33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3 冯倩雯律师 2018-10-07 22:35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具体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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