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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到期未交接自动离开,现要求补办离职手续,可以吗?
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到期未交接自动离开,现要求补办离职手续,可以吗? 两年前要从原单位辞职,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领导一直不给予批准,到期后也不安排人办理交接手续,就一直拖着我,但是我的新工作需要及时到岗,当时也是没办法,就没有交接工作,也没有要求公司开据解聘证明,直接回了老家西安。
    现在因为新公司一直在催要我的前一份工作的离职手续,再者由于当时在青岛,住房公积金账号也是青岛的,账户中还有1万多块钱,现要想提出来必须要有离职手续。
    现在咨询主要是想了解下:
1、我现在还有权利去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吗?
2、如果原单位拒绝给我开,我改怎么维权?
    希望各位律师给予指点.
   在此谢谢。也祝您节日快乐。
2012-12-28 09:56 gmjwjh(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2-28 09:58
1、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有义务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2、若拒绝,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林传雄律师  2012-12-28 10:41
可以投诉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28 14:18
应当投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2-28 14:39
不批准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就可以了
5 康治斌律师  2012-12-28 17:11
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有义务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若拒绝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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