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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请问公司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公司准备关门,把剩下的人员裁掉,但是不给我任何补偿,我的情况如下:
1.我的工资为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社保
2.11月份开始老板要求给我降薪,包括到现在的12月份。口头要求,没有任何书面文字。现在是按降薪后的工资给我发放。
3.我刚好过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补偿一个月的薪水给我。

感觉上面三个地方公司都是违法的,请帮忙指点一下。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谢谢。
2012-12-27 10:10 TakeIt……(上海-徐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27日 10时30分
1、公司裁员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备案,不然涉嫌违法解除。
2、“裁员”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依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与“试用期”没有关系,与实际工作时间有关。
3、在企业没有书面和实质性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前,不足额缴纳社保和降薪。只能认定企业的做法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尚不具备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举报或投诉。
4、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的结果就是双方的劳动关系结束,单位依法支付费用。
2 李军律师  2012-12-27 10:15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减少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3 王晔律师  2012-12-27 10:49
公司应当按实际工资数额缴纳社保;
降薪,你有权不同意,要求补足被降薪水;
裁员应当支付你补偿。
4 张向锋律师  2012-12-27 12:09
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减少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5   2012-12-27 12:11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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