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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17岁不到,对方15岁不到,经我儿子同学介绍俩小孩在一起玩
我儿子17岁不到,对方15岁不到,经我儿子同学介绍俩小孩在一起玩 我儿子17岁不到,对方15岁不到,经我儿子同学介绍俩小孩在一起玩。9月8号晚上俩小孩发生冲突互殴了几拳,部位是头胸部,然后俩小孩抱在一起摔倒了我儿子在下,对方在上。俩小孩都没力气了那个小孩跑着去找砖头了,找着以后也没有发生二次斗殴,然后就各回各家了,我儿子走路回家,那个小孩骑车回家。第二天对方报警,住进了长垣县中医院,经检查髌骨骨折。对方进行了法医鉴定。我想问一下如果对方轻伤我儿子负多少责任。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在13号早上8点21到9点27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给我儿子打了6个电话,吓得我儿子给老师请假回家了,说不想上学了,请问办案民警的这种做法对吗?我能起诉他吗?
2018-09-25 14:34 ask201……(河南-新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8-09-25 15:24
可以到法院要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8-09-25 14:39
这是不合适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8-09-25 15:04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4 冯倩雯律师  2018-09-25 16:59
这是不合适的 你觉得需要的话可以与我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8-09-25 17:59
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6 李大贺律师  2018-09-25 23:40
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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