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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份入职西安一家私营单位,试用期3个月已过,现在签给合同
本人5月份入职西安一家私营单位,试用期3个月已过,现在签给合同 本人5月份入职西安一家私营单位,试用期3个月已过,现在签给合同,并且让写一份说明:自愿放弃半年内切板缴纳,我觉的这是不合理,违法的。请求律师给我见解???
2018-09-17 12:54 网络互动(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8-09-17 12:57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保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8-09-17 13:42
承诺无效  公司必须缴纳
3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18-09-17 15:38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保
4 周三明律师  2018-09-17 13:00
不合理,可以拒绝。
5 潘建强律师  2018-09-17 13:15
无效的 。
6 陈铠楷律师  2018-09-17 13:58
不合理,可以拒绝。
7 康治斌律师  2018-09-18 08:41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有权拒绝。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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