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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18年6月30号到期,之后没有续签,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18年6月30号到期,之后没有续签,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18年6月30号到期,之后没有续签,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现在本人想辞职走人,需要提前30天吗?我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已接触?
2018-09-13 16:37 ask201……(湖北-黄冈)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9-13 16:38
需要提前的
2 单义律师  2018-09-13 16:38
你好,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3 110网律师  2018-09-13 16:41
需要承担责任的
4 殷运健律师  2018-09-13 16:50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5 程智华律师  2018-09-13 17:09
你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具体问题可以电话联系我进行咨询,我将尽我的最大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6 卢雅琦律师  2018-09-13 19:02
不用。
7 110网律师  2018-09-13 21:01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8 张梅律师  2018-09-14 10:55
您好,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您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的,需要提前的,你继续为公司在工作,你们的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赔偿问题您可以来电咨询我。
9 熊敏律师  2018-09-14 11:30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期继续工作视为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可以发函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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