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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银行共同签字贷款一笔 但钱没用在婚姻共同生
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银行共同签字贷款一笔 但钱没用在婚姻共同生 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银行共同签字贷款一笔 但钱没用在婚姻共同生活中 放贷账户是前夫账户 钱被前夫偷偷挥霍了 查资金流水去向可以证明没花在婚姻生活中  现银行起诉前夫人跑了  法院判决执行我  我不服可以上诉么  还是法律的说法谁能找到执行谁  谁有钱执行谁的说法?
2018-09-13 11:12 呢(北京-东城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周三明律师  2018-09-13 11:14
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9-13 11:19
您好,如您不服法院判决,您可以提起上诉,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如您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3 孙新律师  2018-09-13 11:22
您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4 徐卫东律师  2018-09-13 11:24
你好,一般是共同债务
5 赵江涛律师  2018-09-13 11:25
你好!
及时上诉;
需要结合具体的借款、还款、用款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正在代理借贷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6 申维丰律师  2018-09-13 11:30
您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7 宋超律师  2018-09-13 11:36
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8 陈铠楷律师  2018-09-13 11:42
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9 王艳玲律师  2018-09-13 19:47
关键要看判决的具体内容
10 陈晓云律师  2018-09-13 20:25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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