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时的财产分割 法律对已转业军人的专业安置费有没有什么规定?譬如在夫妻离婚财产时是否作为共有财产?谢谢!
2010-06-12 10:28 盼复(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12日 10时32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2 孟凡营律师 2010-06-12 10:33
你好。对于专业安置费中属于共有财产的部分为:
总数/(70-入伍年龄)x婚姻年限。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或者QQ:851885667(留言)联系。
总数/(70-入伍年龄)x婚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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