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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代课老师,学生走光了。学校说:你不用来了!
小学代课老师,学生走光了。学校说:你不用来了! 小学代课老师,工作十几年。2012年下半年,学前班的学生都走光了。然后学校就说:你不用来了。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的母亲,都五十多岁了。可以说几乎一生都奉献给了学校。每月拿着600元钱。寒暑假的时候一分钱没有。 老了老了,还失了业。学校就那么一句话。(你不用来了)我想知道这样的代课老师,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吗?
2012-12-21 15:12 a36990……(陕西-安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2年12月21日 23时0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母亲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母亲,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应当给你母亲12个月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3,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要求赔偿金后不得再要求经济补偿金。
    4,你母亲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母亲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年终奖和效益奖;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母亲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母亲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孙海军律师  2012-12-21 15:13
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要求相应的劳动待遇。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2-21 17:26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关系,要求经济不成。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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