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班学生在上体育课期间被学生推倒,致骨折,老师应负什么责任,学校应付什么责任两个学生家长应付什么责 学前班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两个学生闹着玩,一个学生无意中将另一个学生推倒,造成手臂骨折,老师立即联系其家长,使受伤的孩子送往医院,请问在这次事故中,老师应付什么责任,学校应付什么责任,两个孩子家长应付什么责任
2012-10-13 07:50 学前班(宁夏-银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0-13 14:58
未成年在学校幼儿园受伤的,学校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没有尽到,学校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主要责任还是孩子的家长要承担。
建议先住院看病,带伤情稳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要求下面的赔偿。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建议先住院看病,带伤情稳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要求下面的赔偿。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