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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已还,借条没要回,对方又二次讨要怎么办
借款已还,借条没要回,对方又二次讨要怎么办 2003年 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与人共同 借同村村民9000元,写有借条,月息1.2分,口头约定期限一年。2004年到期后归还了本息。还款时对方说一时找不到借条 ,因相互信任我就没有索要。还款时只有我和对方夫妇三人在场,没有外人 ,回家后我妻子问借条要了没有,我把情况对她说了,她也因相信对方没有再追究。我们自己帐本原始记录上记载着已还款这件事。到了2009年,对方突然又拿着一张借条向我们要帐,我们说已经还过了。并把当年还款 时的情景述说一遍,对方没有说什么回去了。到了2010年,对方又托人捎信与我,提起此事,并说如不还款就要起诉,我们夫妻二人又找到对方告知已还款,让他们仔细回忆此事,对方坚持说没有还款 印象。时隔一月,对方诉至法庭,要求法院仅凭借条判令我们还款。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当年自己的账目记录及生意伙伴能作证物证人吗?如果打官司,我们一定会输吗?对方妻子当年在还款现场,现在不承认,怎么办?请提出建议,谢谢。
2010-06-11 17:20 g13782……(河南-新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1 17:33
你需提供已经还款的证据,另外就你所表述来看,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为一年,该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即便没有还款,也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2 朱明胜律师  2010-06-11 17:45
如果写有明确还款期限应该已经过 了诉讼时效
3 110网律师  2010-06-11 20:53
该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4 110网律师  2010-06-12 15:02
该借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支持的。
5 110网律师  2010-06-15 10:27
口头约定的期限有效,自己的还款记录和流水帐支出可作间接证据,如果有其它直接证据(如证人证言),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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