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经销代理法律咨询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立案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立案 我和一个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是由该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我,再由我签订生效的。本合同约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但至合同结束,这两份合同依然在我手里。公司从头到尾就根本忘记了要回原合同的事,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认定签订地为我所在地?现如果有问题要提出诉讼的话,在我所在地是否可申请立案?谢谢
2012-12-20 20:26 jane13……(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年12月20日 20时45分
你好,除非合同中具有管辖条款,否则合同纠纷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孙新律师  2012-12-20 20:28
不可以!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3   2012-12-20 21:10
合同约定管辖地没有?
相关法律问题